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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 · 第 12 篇

火攻

Huǒ Gōng
火攻(慎戰之誡)

此篇言火攻之技,末了卻收於全書最凝重的一誡:合於利而動,切莫因怒而戰——慍怒可以復喜,亡國死者卻不可復生。

焚燬的廳堂只餘焦黑立柱,柱間已長出新草,無人重建。
焚燬的廳堂只餘焦黑立柱,柱間已長出新草,無人重建。 此為本站繪製的想像圖。《漢書·藝文志》於孫子兵法之外另著錄「圖九卷」,然無一存世。 十三篇如何流傳至今 →

本篇要義

表面看,這是一篇講火攻之技的實務之章——火攻有五、發火有時(燥天、時令、順風),以及火發之後當如何相機而應、不使徒燃而無功。然此篇不朽之處,全在其收尾一段,它遠遠高出火攻之術,直抵全書的道德內核: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而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這是孫子最清楚的一句宣示:謀略當受制於對「利」的冷靜權衡,而絕不可受制於一時之情。

名句

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
符合利益就行動,不符合利益就停止。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
君主不可因一時憤怒而發動戰爭,將帥不可因一時怨恨而出戰。
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
國家一旦滅亡就無法復存,人死了也不能復生。

現代應用

領導

絕不要因憤怒或受傷的自尊,去做一個重大而不可逆的動作——一場訴訟、一樁收購、一次大裁員、一場公開的口水戰。那口氣,一週便過;有些決定,卻永遠無法收回。凡不可逆之事,都先睡一覺再說。

日常

憑清晰的利、實在的得而動,別憑一時之氣。對於那些無法回頭的選擇,情緒是很差的嚮導——在投入之前,看的是「利」,而非「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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