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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 · 第 12 篇

火攻

Huǒ Gōng
火攻(慎戰之誡)

此篇言火攻之技,末了卻收於全書最凝重的一誡:合於利而動,切莫因怒而戰——慍怒可以復喜,亡國死者卻不可復生。

焚燬的廳堂只餘焦黑立柱,柱間已長出新草,無人重建。
焚燬的廳堂只餘焦黑立柱,柱間已長出新草,無人重建。 此為本站繪製的想像圖。《漢書·藝文志》於孫子兵法之外另著錄「圖九卷」,然無一存世。 十三篇如何流傳至今 →

本篇要義

表面看,這是一篇講火攻之技的實務之章——火攻有五、發火有時(燥天、時令、順風),以及火發之後當如何相機而應、不使徒燃而無功。然此篇不朽之處,全在其收尾一段,它遠遠高出火攻之術,直抵全書的道德內核: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而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這是孫子最清楚的一句宣示:謀略當受制於對「利」的冷靜權衡,而絕不可受制於一時之情。

名句

引自《十一家注孫子》。中文為原註原文;其下英文為本站所譯。

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
符合利益就行動,不符合利益就停止。
  • 曹操 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也。
  • 賈林 慍怒內作,不顧安危,固不可也。
  • 杜佑 人主聚衆興軍,以道理勝負之計,不可以己之私怒。將舉兵,則以策,不可以慍恚之故而合戰也。
  • 梅堯臣 兵以義動,無以怒興;戰以利勝,無以慍敗。
  • 張預 不可因己之喜怒而用兵,當顧利害所在。《尉繚子》曰︰「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
君主不可因一時憤怒而發動戰爭,將帥不可因一時怨恨而出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
  • 王晳 不可但以怒也,若息侯伐鄭。
  • 張預 因怒興師,不亡者鮮。若息侯與鄭伯有違言而伐鄭,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
將不可以愠而致戰
  • 王晳 不可但以慍也,若晉趙穿。
  • 張預 因忿而戰,罕有不敗。若姚襄怒符黃眉壓壘而陳,因出戰,爲黃眉所敗是也。怒大於慍,故以主言之;慍小於怒,故以將言之。君則可以興兵,將則止可言戰。
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
國家一旦滅亡就無法復存,人死了也不能復生。
  • 杜牧 亡國者,非能亡人之國也,言不度德、不量力,因怒興師,因慍合戰,則其兵自死,其國自亡者也。
  • 杜佑 凡主怒興軍伐人,無素謀明計,則破亡矣。將慍怒而鬬,倉卒而合戰,所傷殺必多。怒慍復可以悅喜,言亡國不可復存、死者不可復生者,言當慎之。
  • 梅堯臣 一時之怒,可返而喜也;一時之慍,可返而悅也。國亡軍死,不可復已。
  • 王晳 喜怒無常,則威信去矣。
  • 張預 君因怒而興兵,則國必亡;將因慍而輕戰,則士必死。

現代應用

領導

絕不要因憤怒或受傷的自尊,去做一個重大而不可逆的動作——一場訴訟、一樁收購、一次大裁員、一場公開的口水戰。那口氣,一週便過;有些決定,卻永遠無法收回。凡不可逆之事,都先睡一覺再說。

日常

憑清晰的利、實在的得而動,別憑一時之氣。對於那些無法回頭的選擇,情緒是很差的嚮導——在投入之前,看的是「利」,而非「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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