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物業印花稅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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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香港物業印花稅:從價印花稅按 2026-02-26 起的稅率計算,進位至整數元;SSD/BSD 已於 2024-02-28 撤銷。免費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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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業印花稅計算器

估算香港物業印花稅:按稅務局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的「從價印花稅」稅率計算,並按稅務局做法進位至整數元。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額外、買家及新住宅印花稅已撤銷,故物業轉讓現時只須繳付從價印花稅,而且所有買家稅率相同。所有計算均在您的瀏覽器內進行。

1 億港元或以下兩者稅率相同;超過 1 億港元,住宅另設兩個較高稅階(2026 年 2 月 26 日起)。非住宅物業按第 3 標準徵稅。
📅 研究資料更新至 2026年10月2日 · 資料來源: HK IRD AVD rates from 26 Feb 2026 (FAQ on AVD, Q1): residential under Part 1 of Scale 1 / Scale 2, non-residential under Scale 3; duty rounded up to the dollar; SSD/BSD/NRSD abolished 28 Feb 2024
法定費率及規則會按各自的時間表修訂,有時不會預先公布 — 依賴這些數字前,請向有關機構核實。
應繳印花稅(從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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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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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階 / 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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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就住宅物業撤銷。物業轉讓現時只適用從價印花稅,不論買方是否首次置業或香港永久性居民,稅率均相同。
⚠ 只屬簡化估算——並非稅務意見。從價印花稅稅率以 26 Feb 2026 為準;額外/買家/新住宅印花稅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撤銷;以稅務局評定為準。只涵蓋物業轉讓。請於 ird.gov.hk 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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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與物業類型,以及已取消的稅項

輸入物業代價或價值(港元)

填入買賣合約上的代價(成交價);若代價低於物業市值,印花稅會以較高者計算。本工具按您輸入的金額估算。

選擇物業類別

住宅或非住宅。住宅物業按「第 1 標準第 1 部」或「第 2 標準」徵稅,兩者稅率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相同;非住宅物業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按「第 3 標準」徵稅(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為第 2 標準)。兩套稅率在代價 1 億港元或以下完全相同,但住宅物業在 1 億港元以上另設兩個較高稅階,故此欄會影響豪宅的計算結果。

查看印花稅估算

結果顯示應繳從價印花稅(按稅務局做法進位至下一元)、實際稅率,以及所適用的稅階;如代價落在邊際寬減區間,結果亦會列出代價每增加 10,000 港元須多繳的印花稅。100 港元定額門檻已於 2025 年 2 月 26 日提高至 400 萬港元;住宅物業的最高稅率已於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提高至 6.5%。

留意已撤銷的稅項

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就住宅物業全面撤銷,故現時物業轉讓只須繳付從價印花稅,而且不論買方是否首次置業或香港永久性居民,稅率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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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業印花稅如何計算(從價印花稅)

在香港購買物業須就買賣文件繳付印花稅,由稅務局(IRD)徵收。經 2024 年改革後,物業轉讓現時只須繳付一種印花稅——「從價印花稅」(AVD)——並以代價與市值中的較高者為稅基。住宅物業按「第 1 標準第 1 部」或「第 2 標準」徵稅,兩者稅率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相同;非住宅物業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按「第 3 標準」徵稅。

從價印花稅屬累進式。代價不超過 400 萬港元的物業劃一繳付 100 港元;其後稅率逐級遞增——1.5%、2.25%、3%、3.75%——直至 4.25%(代價 21,739,121 港元或以上)。住宅物業更多一級: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4.25% 稅階止於 1 億港元,其後為 425 萬港元 + 超出 1 億部分的 30%(上限 109,574,470 港元),再往上則整筆代價按 6.5% 徵稅。各稅階之間設有邊際寬減區間,避免代價略為超標便令稅款大幅跳升;但在區間內,代價每多 1 港元,印花稅便多 0.1、0.2 或 0.3 港元。稅款不足 1 元的部分按稅務局做法作 1 元計。

100 港元定額印花稅的適用上限,已於 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26 財政預算案)由 300 萬港元提高至 400 萬港元。住宅與非住宅物業的稅率在 1 億港元或以下完全相同;超過 1 億港元則只有住宅物業適用 2026-27 財政預算案新增的兩個稅階,故此處的物業類別欄在最高價的個案中會影響結果。

尤須注意: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就住宅物業全面撤銷,第 1 標準第 1 部之下 7.5% 的稅率亦修訂為與第 2 標準相同,故本計算器只計算從價印花稅。

適用範圍:本工具為物業轉讓從價印花稅的簡化估算,並未包括租約印花稅、股票轉讓印花稅、各項退稅及寬免,以及逾期加蓋印花的罰款,故實際稅款可能不同。請於 ird.gov.hk 核實。

印花稅按成交價與市值的較高者計算,並進位至整數元

01

香港物業轉讓現時只須繳付「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AVD)。住宅物業文書按「第 1 標準第 1 部」或「第 2 標準」徵稅,兩者稅率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相同,故首次置業人士、已擁有住宅物業的買家、公司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繳的稅款一樣。

02

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就住宅物業全面撤銷,大幅減低非首次置業人士、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及短期轉售的稅負。

03

由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100 港元定額印花稅的適用上限由 300 萬港元提高至 400 萬港元——即代價不超過 400 萬港元的物業,印花稅劃一為 100 港元。

04

從價印花稅為累進式:由 100 港元(400 萬港元或以下)逐級遞增至 4.25%(代價 21,739,121 港元或以上);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住宅物業再多一級,代價超過 109,574,470 港元時稅率為 6.5%。

05

各稅階之間設有「邊際寬減」區間,避免代價略為超過門檻便令稅款大幅跳升;但在區間內,代價每多 1 港元,印花稅便多 0.1 港元,400 萬港元以上的首個區間為 0.2 港元,住宅物業在 1 億港元以上的區間更達 0.3 港元。例如代價 4,000,000 港元繳 100 港元,4,050,000 港元則繳 10,100 港元。

06

住宅與非住宅物業在代價 1 億港元或以下稅率相同。非住宅物業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按「第 3 標準」徵稅(此前自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為第 2 標準),最高稅率為 4.25%,故只有住宅物業適用 2026-27 財政預算案新增的稅階,本計算器的物業類別欄在豪宅個案中會影響結果。

07

印花稅以「代價」與「物業市值」中的較高者計算;若申報代價低於市值,稅務局可按市值評定。

08

住宅物業的最高稅階為 6.5%(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代價超過 109,574,470 港元);非住宅物業的最高稅階維持 4.25%(代價 21,739,121 港元或以上)。

09

買方、賣方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從價印花稅的法律責任,不論雙方另訂何種協議。買賣協議須於「有關日期」(一般為首份買賣協議,通常即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日內加蓋印花;逾期一個月內罰款為印花稅的 2 倍,一至兩個月為 4 倍,其後為 10 倍,印花稅署署長可予減免。

10

本工具只估算物業轉讓的從價印花稅,不包括租約印花稅、股票轉讓印花稅、各項寬免或退稅安排,以及逾期加蓋印花的罰款;邊際寬減區間及稅務局「不足 1 元作 1 元計」的進位規則均已計算在內。實際稅款請以稅務局評定為準。

常見問題

  • 在香港購買物業須就買賣文件繳付印花稅。現時物業轉讓只適用「從價印花稅」(AVD),由稅務局(IRD)按物業代價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徵收:住宅物業按「第 1 標準第 1 部」或「第 2 標準」(兩者稅率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相同),非住宅物業按「第 3 標準」。
  • 本工具按您輸入的物業代價,套用稅務局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的從價印花稅稅率:代價 400 萬港元或以下劃一 100 港元,其後按累進稅率(設邊際寬減)遞增至 4.25%;住宅物業在 1 億港元以上再按 30% 邊際寬減遞增至 6.5%。稅款按稅務局做法,不足 1 元作 1 元計(進位至下一元)。工具並會計出實際稅率與適用稅階。
  • 不適用。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新住宅印花稅(NRSD)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就住宅物業全面撤銷,第 1 標準第 1 部之下 7.5% 的從價印花稅稅率亦修訂為與第 2 標準相同。現時物業轉讓只須繳付從價印花稅。
  • 代價 1 億港元或以下沒有分別——住宅物業的稅率(第 1 標準第 1 部及第 2 標準)與非住宅物業的稅率(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為第 3 標準;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為第 2 標準)在此範圍內完全相同。但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2026-27 財政預算案)起,住宅物業在 1 億港元以上新增兩個稅階:100,000,001 至 109,574,470 港元為 425 萬港元 + 超出 1 億部分的 30%,超過此數則按整筆代價的 6.5% 徵收;非住宅物業的最高稅率維持 4.25%。故本工具的物業類別欄在超過 1 億港元時會影響結果。
  • 由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門檻由 300 萬港元提高至 400 萬港元——代價不超過 400 萬港元的物業,印花稅劃一為 100 港元。
  • 在各稅階交界設有寬減區間,使代價略為超過門檻時稅款不會一下子大幅跳升。代價是區間內的稅款增長很急:大部分區間內代價每多 1 港元,印花稅多 0.1 港元;4,000,001 至 4,323,780 港元的區間為 0.2 港元;住宅物業在 100,000,001 至 109,574,470 港元的區間為 0.3 港元。本工具已按稅務局公布的稅階內置這些區間,並會在區間內列出代價每增加 10,000 港元須多繳的稅款。
  • 以「代價」與「物業市值」中的較高者計算。若申報代價明顯低於市值,稅務局可按市值評定印花稅。本工具按您輸入的金額估算。
  • 法律上,買方、賣方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從價印花稅的責任,「不論是否另訂不同的協議」(稅務局);由誰實際承擔費用,屬合約安排。買賣協議須於「有關日期」後 30 日內加蓋印花,有關日期一般為首份買賣協議的日期,通常即臨時買賣合約;如正式買賣合約於臨時合約簽立後 14 日內簽立,則正式合約可於其簽立後 30 日內加蓋印花。售賣轉易契須於簽立後 30 日內加蓋印花。逾期加蓋:不超過一個月罰款為印花稅的 2 倍,超過一個月但不超過兩個月為 4 倍,其他情況為 10 倍;印花稅署署長可減免全部或部分罰款。本工具不計算任何罰款或寬免。
  • 不包括。本工具只估算物業轉讓的從價印花稅,不包括律師費、代理佣金、按揭相關費用、租約或股票印花稅,以及任何退稅或寬免安排。
  • 不會。所有計算完全在您的瀏覽器內進行——您輸入的物業代價及類別不會傳送至任何伺服器,亦不會儲存於任何地方。關閉本頁即時清除所有輸入。

重要事項——請細閱。

只屬簡化估算——並非稅務、財務或法律意見,亦不能取代稅務局的正式評定。退稅、寬免及逾期加蓋印花的罰款均未計算在內。

並無關聯。 RECATOOLS 與稅務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任何政府機構並無從屬、認可或代表關係。名稱僅用作識別。

稅率以 26 Feb 2026 為準。 從價印花稅於 2026 年 2 月 26 日修訂(住宅物業在 1 億港元以上新增兩個稅階,最高 6.5%;非住宅物業改按第 3 標準徵稅,稅率與此前相同,最高仍為 4.25%),此前於 2025 年 2 月 26 日修訂;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就住宅物業撤銷。各項數字或會變動——行動前請於 ird.gov.hk 核實。

適用範圍: 只涵蓋物業轉讓的從價印花稅,不包括租約印花稅、股票轉讓印花稅及其他文書。

不作保證;責任限制。 本工具按「現狀」提供,不附帶任何形式的保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RECATOOLS 對使用本計算器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私隱。 所有計算均在您的瀏覽器內本地進行;不會傳送或儲存任何物業或個人資料。

方法與來源

計算方式

HK IRD Ad Valorem Stamp Duty at the rates from 26 Feb 2026: HK$100 up to HK$4,000,000, then 1.5% rising to 4.25% (from HK$21,739,121) with marginal-relief bands between; for residential property only, HK$4,250,000 + 30% of the excess over HK$100M up to HK$109,574,470, then 6.5%. Residential under Part 1 of Scale 1 / Scale 2 (same rates since 28 Feb 2024), non-residential under Scale 3. Charged on the higher of consideration and value; any fraction of a dollar rounded up.

本工具採用的標準

  • IRD AVD table effective 26 February 2026 (FAQ on AVD, Q1): Part 1 of Scale 1 and Scale 2 rates for residential instruments, Scale 3 rates for non-residential instruments (Scale 2 from 26 November 2020 to 25 February 2026).
  • Duty rounded up to the next dollar where it includes a fraction of $1 (IRD rate table, note (iii)); computed exactly in whole cents, not in floating point.
  • SSD and BSD no longer charged, and the 7.5% AVD rate under Part 1 of Scale 1 amended to match Scale 2, for instruments executed on or after 28 February 2024 (Stamp Duty (Amendment) Ordinance 2024, per the IRD).

資料來源

可能使本頁過時的因素

  • The AVD table, revised at the HK Budget (late February) and sometimes retrospectively (the 2026 change was passed on 20 May 2026 with effect from 26 February 2026); rates as at 26 Feb 2026, IRD table read 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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